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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008]40号关于举办 “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走好人生之路”中小学生征文活动的通知

作者:教育科    文章来源:教育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29

 

丰南区教育局

丰南区司法局

关于举办 “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走好人生之路”

中小学生征文活动的通知

 

各中心校、区直学校:

为了全面落实我区“五五”普法规划,推进“送法进校园” 活动的开展,进一步做好“五五”普法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,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,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,经研究决定,在全区中小学校,开展以“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走好人生之路”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:

区司法局、区教育局。

二、参加对象: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。

三、征文内容:征文要以突出“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走好人生之路”为主题,以畅谈学法心得、阐释法律精神、讴歌见义勇为的人和事、抨击违法犯罪行为等为内容,以记述文、议论文、散文、杂文等文体为主,要求主题鲜明,健康向上,文笔流畅,能够紧密结合中小学生生理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情况,充分表达学生的真情实感,力求体现各自特色和各校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。应征作品要由学生自己创作、撰写,题目自拟。征文字数小学600字左右,中学1000字左右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本次征文活动分为中学组和小学组。中学组和小学组分别设一等奖10名;二等奖10名;三等奖10名,并颁发奖品、获奖证书和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。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作品推介到司法局《丰南警法网》刊登。

四、征文组委会:负责对征文进行汇总、评比工作。

  任:张惠国 刘天悦

  员:闫建强 孙素兰 肖泽亮 毕晓光 高洪海

五、征集时间:1030-12月5

六、征文要求:开展“学法、守法、用法,走好人生之路”征文活动,是今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,是推动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的有效手段,是创建“平安校园”的重要举措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,以这次征文活动为契机,采取多种形式,努力做好在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。各中心校、区直学校要结合实际,自行组织,确保这次征文活动圆满完成。并于125日前,在自行评选的基础上,每中心校上报小学5篇,中学5篇;区直学校上报2篇,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送司法局普法办参加区级评选。

联 系 人:孙素兰

联系电话:5099686

电子信箱:sfjzsl@163.com

 

丰南区教育局

丰南区司法局

20081029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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